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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認為,常年派發高額分利(Distribution)的基金或給予高股息(Dividend)的股票,這樣的投資標的就是非常出色的選擇。但事實上,眾多的投資者,對於基金與股票的分利和派息,有著不同程度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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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談談基金分利。通常基金的分利有兩個來源,第一是基金的可分配淨收益,意即該檔基金的投資收入減去所有的費用與開支後,分配給投資者的已實現獲益。白話一點,就是該基金不動用原有淨資產,單純將賺來的收入進行分利給投資者。第二則是在大馬基金產品更為常見的,基金的分利來自於基金的資產淨值(Net Asset Value 或 NAV),也就是基金經理會根據該基金的分利政策,適時地宣佈該基金給予投資者的分利,將一定比例的基金淨值以現金的方式分配給投資者。

舉個例子,一檔規模 1000萬令吉資產淨值的基金,目前的基金單位總額為 1000萬個,所以每單位的淨值就是 1令吉(1000萬令吉 ÷ 1000萬單位)。當基金經理宣佈該基金將分利 3%,意即動用其中的 30萬令吉基金資產淨值,分配給單位持有人。分利結束後,該基金的資產淨值降為 970萬令吉。所以,一位投資人若原先持有該基金 1萬個單位,價值為 1萬令吉;在該投資人獲得 300令吉的分利後,該基金每單位的淨值下降至 RM0.97(970萬令吉 ÷ 1000萬單位),所以算上他已獲的分利 300令吉加上基金單位總值 9700令吉(RM0.97 x 1萬單位),其價值依舊是 1萬令吉,並不因為分利而創造額外的收益,也不因資產淨值的下降而導致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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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為什麼信託基金的招股、產品說明書等相關文件中,基金公司總會被要求在顯示基金過往分利記錄的同時,附上類似「基金分利率僅為衡量分利的水平,並非用以衡量基金的表現」及「過往分利率不代表未來分利率」等備註。這些備註想要帶給投資人最重要的信息就是,不要以分利的高低,作為判斷一檔基金回酬表現的依據。大家可能想要問,那既然在大馬常見的基金分利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左手換右手」的話,那分利的意義何在。

分利再投資

首先,對於投資者來說,由於一檔基金的投資者可以來自不同年齡層的人士,配置固定分利政策(每年、每半年、每三個月等)的基金,可以協助其中已經脫離職場,沒有固定收入的退休投資人,為他們打造無需特意贖回(賣出)基金單位的情況下,能夠定期獲得現金分利,以應付生活開銷的固定收益投資(Fixed-Income Investing)方式。

再來,對於基金本身的營運來說,每次分利後基金資產淨值就會下降,因此基金的每單位淨值,也就是基金單位價格下調的情況下,通常有利於該基金進一步創造出更多的單位流通數,實現吸納更多新進投資的好處。

若一位投資者仍在職,擁有工作收入,並不需要依賴基金分利作為固定收益的話,在大部份的情況下,老蕭建議大家選擇將基金分利「再投資」(Reinvest),而不要選擇現金支付(Payout),這樣才能累積更多的基金單位,在長期的複利效應下,更加有效地讓財富增長起來。

此文章原文刊登於《東方日報》「龍門陣」2023年6月8日《理財開路》專欄,由理財老司機撰寫。原文鏈結在此

老蕭是馬來西亞理財規劃師協會(FPAM)及投資經理聯合會(FIMM)的認證會員,身兼單位信託顧問、私人退休金顧問、理財部落客的斜槓一族,擁有國際認證高級理財顧問(CFP TM)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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