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來西亞申請房貸,你幾乎一定會被銀行業務員推銷房屋貸款保險(MRTA 或 MLTA)——暗示你不買可能影響貸款批核,或明示購險可換取更低利率。但有幾件事銀行不會主動告訴你:第一,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明確規定,申請房貸並不強制要求投保房貸險;第二,MRTA 和 MLTA 本質上是人壽保險,但其保險成本比市場上同等保障的定期壽險貴出 5 至 10 倍。作為擁有 CFP 資格的理財教育工作者,老蕭在輔導客戶處理房貸規劃時,這是被問得最多的問題之一。
本文帶你看懂 MRTA vs MLTA 的差別、真實成本試算,以及被銀行施壓時你可以怎麼做。
More...
以下分析來自老蕭作為持有 CFP 資格的專業人士,以及服務過數十位馬來西亞置業客戶的實戰觀察。
什麼是房屋貸款保險(Mortgage Insurance)?
購買房地產,是很多人一輩子中,數一數二最大的財務投資,當我們購買作為自住用途的房子,並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我們將背負可上達 35 年的房貸。作為屋主及貸款者,若我們在房貸欠款未清時不幸離世或因傷病而導致終身殘障,繼承產業的至親家人,若想要繼續住在這間房子,就必須背負房貸續供房子。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繼承者無法承擔房貸,銀行有權拍賣該產業,而繼承者將失去棲身之地。所以,保險公司推出相對的房屋貸款保險(Mortgage Insurance)產品如 MRTA 和 MLTA,為借款者提供轉移風險的選擇。簡單舉例,若房貸尚欠 50 萬令吉而貸款人離世,若其投保了保額 50 萬的人壽保險,其家人就能利用這筆保險賠償,付清房子尚欠的房貸餘額,無需面對房貸壓力。
為什麼銀行向你推銷房貸險?
房貸險其實是一種「留愛不留債」的轉移風險操作,大家必須要明白的是,作為提供借貸的一方,銀行實際上房貸欠款被清還前,是產權的實際擁有者。我們可以以各種各樣的理財規劃方式,去做到「留愛不留債」這一點,不一定非得通過購買銀行推銷的房貸險來達成,關鍵是主動買保險,而不是被動被賣保險,這是非常重要的概念,大家必須先謹記這一點。
那為什麼銀行希望你在申請房貸時,購買房貸險呢?是因為銀行很有愛,不希望我們的家人受苦嗎?
答案是,因為若你答應下來,除了房貸,銀行就多做你一筆生意,多從你身上多賺一些(或很多)錢,就是這麼簡單。也就是因為這一點,一些銀行及他們的營業代表,會通過軟硬兼施的方式,包括提供較低房貸利率優惠;或是告知你若不投保,銀行可能會拒絕你的貸款申請,以讓你在保單上簽下自己的名字,並為此償還保費。
銀行可能向你推銷不同的房貸險種類,如 MRTA、MLTA、MRTT 及 MLTT,無論是哪一種,事實上,根據馬來西亞《2013年金融服務法》(Financial Services Act 2013)附表七(Schedule 7)及馬來西亞國家銀行的相關指引,金融機構明確被禁止進行「捆綁銷售」(Tied Selling)——銀行不得以申請者是否購買保險產品,作為批准或拒絕房屋貸款申請的條件。換句話說,銀行業務員告訴你「不買保險就不批貸款」,在法律上本身就是違規行為。
這也讓老蕭想起另一種銀行常見的誤導銷售手法——把保單包裝成定存推銷給客戶。如果你想更了解銀行在金融產品銷售上的慣用手法與自保方式,這篇文章值得一讀。
房貸險種類全解析:MRTA、MLTA、MRTT 與 MLTT 比較
MRTA(Mortgage Reducing Term Assurance,遞減式房屋貸款保險) 是馬來西亞最常見的房貸保險類型,保額隨房貸欠款逐年遞減,受益人只能是銀行;MLTA(Mortgage Level Term Assurance,定額房屋貸款保險) 的保額則全期固定,受益人可設為家屬,本質上是一張可附加於房貸申請場景的人壽保險。兩者的保險成本通常比市場上同等保障的獨立定期壽險高出 5 至 10 倍。
四種房貸險的詳細定義如下:
- MRTA —— 遞減式房屋貸款保險(Mortgage Reducing Term Assurance):保額對應逐漸降低的房貸本金數額而逐年減低,發生索賠時,保單支付的金額涵蓋當時未償還的房貸欠款餘額,不會有任何額外款項賠償予投保者家屬。MRTA 保單的受益人只能是銀行,通常保費為(大額)一次性支付,必須在保單生效時繳納。
- MRTT —— Mortgage Reduction Term Takaful,對應 MRTA,符合伊斯蘭教義的遞減式房屋貸款保險。
- MLTA —— 定額房屋貸款保險(Mortgage Level Term Assurance):保額在生效期內維持相同數額,不隨時間遞減。受益人能夠設置為投保者的親屬,發生索賠時,受益人能夠自由利用賠付款項清還房貸,若有多餘的賠償款項,自然歸於受益人。有別於 MRTA,MLTA 僅為意義廣泛的金融術語,它能以定期保險保單(Term Insurance Policy)或投資連結保險保單(Investment-Linked Policy)來構建。 保費能以每年、每半年、每三個月或每月的方式(小額)繳納。
- MLTT —— Mortgage Level Term Takaful,對應 MLTA,符合伊斯蘭教義的定額式房屋貸款保險。
上述的四種房貸險,其實在根本上,就是人壽保險。
以下表格整理四種類型的關鍵差異,方便快速比較:
比較維度 | MRTA / MRTT | MLTA / MLTT |
|---|---|---|
保額設計 | 遞減式(對應房貸欠款逐年縮小) | 固定式(全期維持同一保額) |
受益人 | 只能是銀行 | 可設為家屬,賠付後清償房貸後如有餘款也歸家屬 |
賠付方式 | 直接清還房貸餘額,無額外款項 | 家屬可自由運用賠付款項 |
保費繳付 | 通常一次性大額繳付 | 可月繳、季繳、年繳(分期較靈活) |
可附加保障 | 否 | 是(可加入重疾險、醫藥險等 Rider) |
相對保費成本 | 極高(遠高於市場同等壽險) | 高(相當於高溢價版人壽保險) |
適合對象 | 有投資房、考慮日後出售者 | 需房屋險以外的全面保障 |
伊斯蘭版本 | MRTT | MLTT |
老蕭建議 | 只在能換取低利率時考慮最低保額 | 一般情況下不建議,改投市場壽險 |
業內真相:MLTA 其實只是「高價版」的人壽保險
前段提到 MLTA 其實只是意義廣泛的金融術語,怎麼說呢?和受益人必須設為提供借貸的銀行,保額只能是房貸欠款餘額的 MRTA 比較,MLTA 則是可提名家屬成為受益人、保額可投保高於或低於房貸數額,若以投資連結保單來構建,還能加入嚴重疾病險(Critical Illness)、醫藥保險(Medical Insurance)等附加利益(Rider)。
聰明的你很可能已經發現了,所謂的 MLTA,如果不是在申請房貸時投保,就是普通的人壽保險保單,真正擬定保單和向你推銷的,其實也不是你申請貸款的銀行自身,而是該銀行擁有或合作的保險公司,及屬下的保險經紀。
為什麼要告訴大家這一點?因為,無論是 MRTA 或者 MLTA,本質上都是人壽保險,但由於掛上了「房屋貸款保險」的名堂,投保者其實必須付出更高的保險成本(Cost of Insurance)來購買該保險。讓老蕭來比喻的話,就是你在咖啡店燒臘檔點的「燒肉」;和你在高檔酒樓點的「至尊黃金脆皮五花燒肉」,看起來吃起來其實都是「燒肉」,只是高檔酒樓提供你舒適的環境和漂亮的擺盤,所以高檔酒樓的是「至尊黃金脆皮五花燒肉」,賣價比普通燒臘檔貴上好多好多——MRTA 及 MLTA 就是人壽保險中的「至尊黃金脆皮五花燒肉」,其保險成本比市場同等保障的定期壽險貴出 5 至 10 倍。以一位 35 歲健康男性、保障金額 RM450,000 為例,市場定期壽險年保費約 RM150–600,同等保障的 MRTA 卻可達 RM2,000 以上。
關鍵決策:為了低利率買房貸險划算嗎?
直接講結論,如果銀行和你說「如果你和我們買保險,我們在房貸利率上給你優惠」,那答案是我們進行計算,真的有划算,我們買;不划算,當然不買。如果銀行沒有提供任何甜頭,答案當然是,不買。
這裡要提醒大家的是,通常會因為你投保而提供利率優惠的,大多是 MRTA,很少聽聞銀行為 MLTA 的投保者提供什麼好康,純粹就是想額外賣你一份昂貴的保單而已。
案例試算:省下的利息 vs 昂貴的保費
以下試算以 RM500,000 房貸、35年貸款期、利率 4.2%/4.5%(參考 2023年大馬各大銀行住宅貸款市場利率中位數)為基準。
舉例說明,一位35歲的購屋者,決定買下 50萬令吉的房子,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 45萬令吉,貸款償還年限為 35年。銀行在審核他的資料後,願意批准他的貸款申請,並推銷他投保 MRTA,保費一次性 RM40,000,如果投保,貸款利率為 4.2%;不投保,利率則會是 4.5%
通過房貸計算機,我們得出,在貸款利率 4.5%的情況下,每月供期數額為 RM2,129.66;而貸款利率 4.2%的話,每月供期數額為 RM2,046.83,比較兩者,每個月其實只能為該購屋者省下 RM82.83。如果銀行擬定 MRTA 保單時,是基於 RM450,000的貸款數額,及 35年的保障期限來計算,需償還的保費大約會是 4萬令吉左右。很明顯的,接下來 420個月(35年),每個月只省下 RM82 .83,現在卻必須一次過支付約 4萬令吉的保費,當然不划算,購屋者應該選擇不投保並接受 4.5%的貸款利率。
關於這個案例中 4.2% 與 4.5% 的利率差異,若你想更深入了解銀行利率數字背後的真實借貸成本,可以參考老蕭另一篇 固定利率換算實際利率的計算方式,了解 Flat Rate 數字和 Effective Rate 之間的關鍵差距。
90% 的購屋者會選擇融資保費,但你算過真實月供嗎?
上面的試算還有一個隱藏的假設:你手上有 4 萬令吉的現金,可以一次付清 MRTA 保費。
但現實是,在剛剛完成置業、繳完頭期款和各種手續費之後,絕大多數購屋者的現金儲備早已見底。根據老蕭的實務經驗,超過 90% 的購屋者在這個節點根本拿不出 4 萬令吉的現金。
於是,銀行提供了一個「貼心」的解決方案——把這筆 MRTA 保費,直接加進你的房貸本金裡,一起借給你。
聽起來好像解決了問題,但讓我們把數字算清楚:
原本的試算是房貸 RM450,000、利率 4.2%,每月供期約 RM2,046.83
加入 RM40,000 的 MRTA 保費之後,你的實際貸款總額變成了 RM490,000
用 RM490,000、利率 4.2%、35 年貸款期重新計算,你的每月真實供期是 RM2,228.77
情況 | 貸款額 | 利率 | 每月供期 |
|---|---|---|---|
不買 MRTA,接受 4.5% 利率 | RM450,000 | 4.5% | RM2129.66 |
買 MRTA,獲得 4.2% 利率,現金付保費 | RM450,000 | 4.2% | RM2,046.83 |
買 MRTA,獲得 4.2% 利率,保費融入房貸 | RM490,000 | 4.2% | RM2,228.77 |
結果一目了然:銀行告訴你「買保險可以省利息」,但在 90% 的實際場景裡,你不但沒有省到那 RM82.83,每個月反而要多付出 RM99.11 的現金流,而且這個差距會持續整整 35 年。
35 年累計下來,這個「省利息優惠」讓你實際多付出的金額,遠遠超過那份所謂「換來」的利率折扣。這才是融資保費的真實面貌,也是銀行在推銷房貸險時,從來不會主動幫你算清楚的那道數學題。
假設這個購屋者是老蕭,會怎麼做呢?老蕭會直接詢問該銀行,是不是只要有投保 MRTA,就能享有較低貸款利率的優惠。答案如果是肯定的,老蕭就會要求該份 MRTA 保單僅涵蓋最低保額(通常為 1萬令吉)及最短的年限(通常是 5年),因為這樣只需要一次性付出約數百令吉的保費,就可以享受到每月更低的供期數額,支付更少的房貸利息(當然前提是銀行接受老蕭的要求啦)。
破解強迫推銷:銀行不批貸款的 3 招應對法
如前所述,根據馬來西亞《2013年金融服務法》(FSA 2013)附表七,銀行進行捆綁銷售是違規行為——你作為借款人,受法律保護的合法權利是:在不購買任何附加保險的前提下申請房屋貸款。若銀行業務員告訴你不買保險就不批貸款,你完全有權依據 FSA 2013 的消費者保護條款,向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提出投訴。
你也了解到 MRTA、MLTA 等保險是非常昂貴、大多數情況下並不值得投入的人壽保險,但與此同時,如果你擔心不買保險,銀行就不批准你的房屋貸款申請,那該怎麼辦呢?
根據國家銀行的《產品透明度與資訊揭露》,金融服務供應商(FSP,例如銀行)必須告知金融消費者,他們沒有義務(not obliged)從該金融服務供應商的保險公司/伊斯蘭保險營運商(ITOs)名單(panel)中購買任何保險/伊斯蘭保險保障 。
此外,國家銀行也嚴格規定:如果沒有金融消費者的明確書面同意,金融服務供應商不得代表金融消費者從其合作的保險公司名單中購買任何保單/伊斯蘭保險憑證 。
首先,買房子,不是去巴剎買菜,一開始我們就不應該只接洽一位銀行業務代表,只向一家銀行提出貸款申請。我們應該貨比三家,向多家銀行提出房貸申請,並比較他們給予的貸款配套,哪個才是最符合自己利益的。當我們這樣做,就會發現不同銀行會給出不同的貸款配套,有些銀行的貸款利率比較高,有些比較低;有些能貸款更長的年限,有些則較短;有些要求你必須和他們買保險,有些則不必。掌握這些獻議(Offer)時,我們就將主動權緊緊地握在自己手中,我們能夠告知 A銀行說「我很想成為你們的客戶,但是 B銀行給我這個優惠,而 C銀行則提供那個好康」,一番「議價」下來,我們能獲得的,就是對我們利益最大化的選擇。
退一萬步來說,若你向 10家銀行提出房貸申請,而 10家銀行都要求你買保險才批准你的申請,你還是可以通過貨比三家這一招,找到貸款利率最優惠、保費支出最便宜的一家,不是嗎?
等等,你有既往病史嗎?這件事先想清楚
老蕭在這篇文章的整體建議,有一個重要的前提:你本身具備良好的可保性(Insurability)。也就是說,你在市場上可以順利購買到一般的定期壽險或投資型保單,而不需要承擔額外的條件限制。
但如果你本身有既往病史,例如高血壓、糖尿病前期、心臟問題、或曾有癌症紀錄,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在市場上自行投保時,保險公司的核保人員會根據你的健康狀況評估風險,結果可能是以下三種情況之一:
保費加費(Loading): 你仍然可以投保,但保費比正常費率高出 25%、50%,甚至一倍以上。
除外責任(Exclusion): 你可以投保,但與你既往病史相關的死亡或殘障索賠,保險公司不予賠付。舉例來說,若你有高血壓病史,保單可能除外「因心血管疾病導致的身故」,這在實際保障層面形同大洞。
拒保: 保險公司直接拒絕承保。
銀行推銷的 MRTA 通常附帶一個極具吸引力的條件:免體檢保證承保額度(Guaranteed Issuance Offer, GIO)。在一定保額上限內,無論健康狀況如何,銀行都保證你能買到這份保障。
這意味著,對於有既往病史的購屋者而言,那一份「看起來很貴」的銀行 MRTA,很可能是他們在市場上唯一能買到的人壽保障。在這種情況下,直接拒絕 MRTA 並非明智之舉,而是應該與保險顧問進行深入的個人化評估後再做決定。
老蕭的實務建議: 就算 MRTA 是你唯一的選項,你也應該向不同銀行申請貸款,看看各家給你貸款及 MRTA 方案,進行比較後才做決定。此外,如果你對保險規劃的優先順序與正確預算方式還不太確定,建議先讀這篇。
替代方案:用定期人壽或投資型保單取代房貸險
當你拒絕了保險成本及保費高得離譜的 MRTA / MLTA,但你又想通過保險來轉移風險,讓家人在自己發生不幸時,不必讓正居住的房子成為他們的負擔,那你就要自己投保人壽保險。
同樣的,在貨比三家的前提下,我們應該選擇合適的保單類型(老蕭建議投資連結保單,因為可以大幅降低保費),以最少得保費支出,盡可能獲得更多的保障數額。假設一位一家之主,上有老下有小,作為家中的經濟來源支柱,同時背負著與家人同住房子的房貸,就必須考慮到「收入 + 房貸欠款」雙方面的風險。假設該一家之主年收入為 10萬令吉,房貸欠款餘額為 40萬令吉,在能力允許的情況下,他的人壽保障應該要涵蓋「5至8年的年收入 + 40萬令吉」的人壽保障,也就是 90萬 - 120萬令吉左右。
這樣一來,若有不幸發生,其家人能以保險賠付的款項,輕鬆地清還房貸餘額,同時還有 50萬 - 80萬令吉,讓這個家在失去經濟支柱後,有大約 5-8年的緩衝時期,不必面對失去經濟支援的窘境。
所以啊,不要誤以為老蕭反對保險,或者反對房貸險,相反的,老蕭非常看重保險這項能夠轉移財務風險,並提供家人保障的理財工具。
用自己的保單替代前,你必須了解:絕對轉讓(Absolute Assignment)
用自己的定期壽險或投資型保單取代銀行的 MRTA,在原則上是完全可行的,但有一個細節,大家必須放在心上。
當你拒絕銀行的 MLTA、選擇以自有保單作為替代保障時,銀行為了保障自身的債權,有可能會要求你簽署一份絕對轉讓(Absolute Assignment)協議。
這份協議的意思是:保單雖然是你買的、你繳費的,但在房貸完全還清之前,這份保單的第一受益權與控制權,將被移交給銀行。
實際影響有兩點,你必須清楚:
第一,理賠款項先到銀行,不是你的家人。 若你在貸款期間不幸身故,保險公司會先將賠償金直接撥付給銀行,用以清償未償還的房貸餘額。只有在清償房貸之後,若有剩餘款項,才會轉交給你所指定的受益人(家人)。這不僅讓理賠流程變長,也意味著家人無法第一時間動用這筆錢應急。
第二,貸款期間你不能自由動用保單的現金價值。 若你的保單是投資型保單(ILP),累積了一定的現金價值(Fund Value),在絕對轉讓的約束下,任何提款、保單借貸或調整,都必須先獲得銀行的書面同意。這大幅限制了保單的靈活性,與「用自有保單取代房貸險」的初衷有所出入。
老蕭的建議是:如果銀行要求你簽署絕對轉讓,務必先與保險顧問仔細討論,評估這份保單在轉讓期間的實際可用性,再做最終決定。
MRTA MLTA 要不要買?馬來西亞購屋者的最終決策建議
據老蕭觀察,明明買房是頭等大事,但很多人卻並沒有很認真的對待這回事,從看屋、下訂、申請貸款、買保險,每一個步驟都順應發展商、房屋買賣經紀、銀行、保險經紀提出的獻議,也不懂得更好地去維護自己的利益,任人宰割,傷害了自己的財務規劃而不自知。
買房是你人生最大的財務決定之一,但很多人在這件事上,卻是最被動的。這樣的人生大事,你值得做一個主動的決策者,而不是一個被推著走的消費者。
以上的內容,主要針對自住需求的購屋者,若是買房來投資,產業既然是投資目的是創造租金收入,並等待產業價格上漲。在這樣的情況下,根本就不需要房貸險,因為住在產業中的不是自己的家人,購屋者若發生不幸,家人其實大可選擇將產業出售。
買一間房,是很多大馬人一輩子最大的財務決策。在決定保險策略之前,老蕭也建議你先想清楚一個更根本的問題:你的自住房,究竟是資產還是負債?
若是自己與家人的安樂窩,房貸險有其好處,但因為成本實在太高,未必真的需要用「房貸險」 MRTA、MLTA 來達成轉移風險的目的。就像想要吃燒肉,未必就得到高檔酒樓點「至尊黃金脆皮五花燒肉」,如果能夠將更多的保費支出節省下來,讓自己的現金流更加寬裕,才是更佳的理財方向與生活狀態。
MRTA MLTA 要不要買?馬來西亞購屋者的最終決策建議
Q1:馬來西亞申請房貸,銀行真的可以強制要求投保 MRTA 或 MLTA 嗎?
不可以。根據馬來西亞《2013年金融服務法》(FSA 2013)附表七及 BNM 相關指引,金融機構明確被禁止進行捆綁銷售(Tied Selling)。銀行不得以「不買保險就不批貸款」作為拒絕貸款的正式理由,若遭遇這類施壓,可向多家銀行比較貸款配套,或向 BNM 提出正式投訴。
Q2:MRTA 和 MLTA,哪一種對馬來西亞購屋者比較划算?
大多數情況下,兩者都不如在市場上自行投保一張定期壽險(Term Life)划算。若你的銀行提供「投保 MRTA 可享較低貸款利率」的優惠,可考慮只投保最低保額(通常為 RM10,000)及最短年期,以最低保費換取利率優惠,而非全額投保。MLTA 的保費普遍更高,若銀行沒有提供利率優惠,完全不值得考慮。
Q3:MRTA 比普通定期壽險貴多少?
MRTA 和 MLTA 的保險成本通常比市場上同等保障金額的定期壽險高出 5 至 10 倍。以一位 35 歲健康男性、保障 RM450,000 為例,市場定期壽險年保費約 RM150–600,同等保障的 MRTA 卻可達 RM2,000 以上。這個溢價由銀行與合作保險公司共享,是「捆綁銷售」產品的結構性成本。
Q4:我想用保險保障家人不被房貸拖累,但不想買 MRTA,有什麼替代方案?
最具成本效益的替代方案是自行投保一張定期人壽保險(Term Life),保額應涵蓋房貸欠款餘額加上 5–8 年的年收入。以年收入 RM100,000、房貸欠款 RM400,000 的一家之主為例,建議壽險保障在 RM900,000–RM1,200,000 之間,讓家人在不幸發生時既能清還房貸,也有足夠緩衝期間重整財務。詳細的保額計算方式,可參考老蕭的 壽險保額計算教學:倍數法與 DIME 法。
Q5:如果銀行以不批貸款來威脅我買房貸險,我應該怎麼應對?
建議同時向至少 3–5 家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以手中的多份 Offer 作為談判籌碼,告知目標銀行其他銀行的條件,往往能取得更優惠的貸款配套。若多家銀行都要求投保,仍可選擇保費最低的方案,主動掌握選擇權。必要時,可援引 FSA 2013 附表七,要求銀行說明不批貸款的正式書面理由。
本文所有保險產品比較資訊,均基於老蕭的 CFP 專業背景與公開市場資料,僅供理財教育參考。不同保險公司的實際保費與條款存在差異,建議在做出投保決定前,諮詢持牌保險顧問進行個人化評估。
此文章授權《東方日報》與 2026年2月26日《理財開路》專欄刊出,此篇原文收錄了報章版本以外更多的補充分析與個人觀點。東方日報文章連結在此。
老蕭是馬來西亞理財規劃師協會(FPAM)及投資經理聯合會(FIMM)的認證會員,身兼單位信託顧問、私人退休金顧問、理財部落客的斜槓一族,擁有國際認證高級理財顧問(CFP TM)資格。

